2016年10月24日 星期一

礦物不是醫療器材沒有醫療效果,只能是你心靈的寄託

  在台灣地區水晶市場大概有一部分是因為風水、開運、能量等等起來的(這部分我不是很懂所以就點到為止),對於有些人來說相信水晶是有能量,這部分我不反對,畢竟每個人的看法都不同,對我來說大概至少也算是心理上的一些作用,而自己在製作遊戲腳本時如果道具中有礦物之類的東西也不得不附上一些魔法效果,這部份讓我對寶石充滿一些想像。但是要注意的是外面所賣水晶、礦物並不是醫療器材,也不是藥物,並不具有所謂醫療效用,或許過去有人把礦物作為藥物,但這部分另當別論,所以不要聽信某種礦物對身體的什麼有幫助可以改善身體病痛之類的謠言,身體有問題最好還是看醫生比較好,另外如果外面有人在賣礦物宣稱有醫療效用在台灣這是違法的(違反藥事法第69條),相關法條如下

藥事法第69條:非本法所稱之藥物,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或宣傳。

  所以說礦物不是藥物,是不能為醫療效能之標示或宣傳的,但大部分的人可能覺得藥物應該是只吃的東西才算藥物,但是在藥事法解釋如下

藥事法第4條:本法所稱藥物,係指藥品及醫療器材。
藥事法第13條:本法所稱醫療器材,係用於診斷、治療、減輕、直接預防人類疾病、調節
生育,或足以影響人類身體結構及機能,且非以藥理、免疫或代謝方法作
用於人體,以達成其主要功能之儀器、器械、用具、物質、軟體、體外試
劑及其相關物品。
前項醫療器材,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應視實際需要,就其範圍、種類、管理
及其他應管理事項,訂定醫療器材管理辦法規範之。

  如果礦物被作為醫療器材的話,那麼就不是一般人隨便可以買賣的東西,它可以要列管的喔。

藥事法第91條第2款:違反第六十九條規定者,處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其違法物品沒入銷燬之。

  如果違反69條除了要被罰60萬以上2500萬以下罰鍰,其商品還要被沒收銷毀,這樣子真的很得不償失。

  雖然法律歸法律,外面宣稱礦物有治療的攤商也不一定會被抓,但也冒著可能被衛生署檢舉的危險,不過還是得要知道礦物不是醫療器材沒有醫療效果,只能作為你心靈的寄託。